环境院认真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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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扎实推进“4+4”工作,近日,环境院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先后到惠州和韶关等地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由党委书记周伟雄同志带队,财务、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在惠州富力湾四期阅海湾基坑支护工程和韶关富力城市花园冲孔灌注桩工程现场,项目负责人汇报了项目的概况和施工进展情况,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查阅了合同签订、材料管理、劳动用工、预结算等相关资料,主要检查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分包、劳务费用的真实性、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情况。

工作小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项目部按要求及时整改。周伟雄同志强调,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一要严格资金使用。要始终抓住用钱这一环节,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到“三流一致”(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特别要重视材料管理的“批、购、管、用”四个环节的分离,杜绝项目材料“一把抓”。二要强化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模板对项目预算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全过程动态管理预算目标,严格控制成本。三要抓好过程控制。要牢牢抓住每个施工环节的重点,抓好材料管理、劳务分包管理的衔接,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对施工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四要规范劳动用工。要重点抓好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确认手续,同时,按要求给工人购买有关保险,规避用工风险。五要防范经济风险。要抓好工程款的催收工作,确保资金周转安全,规避经济风险。六要加强资料管理。要完善项目全过程的资料,对相关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通过开展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将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

(环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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