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院组织保密法纪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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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环境院在肇庆鼎湖培训教育基地进行保密法纪教育培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50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环境院常年法律顾问陈春江律师授课。陈律师以《学习保密法规 增强保密意识》为题,通过大量的典型案例,并结合地质系统的实际,讲述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解读了保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保密工作的法律责任,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精彩的保密法纪教育课。

陈律师授课后,院党委书记周伟雄同志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要牢记保密工作无小事、保密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二是要坚持原则,特别是计算机、手机电子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三是要突出重点,要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抓好涉密图纸和涉密地质资料的保密工作;要突出重点部位,涉密文件资料保管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三铁两器”。四是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领会保密法的具体条文,在平时的工作中融会贯通。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深受启发。大家表示,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应保守国家和本单位的秘密,做到不探密、不传密、不泄密。

 

(环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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